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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1年日本合作高校学生交流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合作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参加2021暑假及秋季学期日本合作高校交流学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武藏野大学暑假线上日语研修项目

1.交流模式: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参加网上日语测试,根据日语水平分班学习日语、了解日本文化,与日本学生及家庭线上交流,提高日语表达能力顺利完成学习计划,武藏野大学颁发成绩单及结业证明,本科生可以根据我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2.选拔对象: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不限专业;

3.项目时间:2021年7月19日-8月4日;

4.授课方式:在线授课36学时;

5.推荐名额10

6.项目费用:3万日元(约1800元人民币,含学费及教材费);

7.语言要求:零基础至日语国际能力测试1级以上均可。

(二)岐阜大学秋季学分交流项目

1.交流模式:秋季学期赴岐阜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对应(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开展相关研究。顺利完成交流学习计划,岐阜大学颁发成绩单,返回我校后,根据我校教务处及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继续完成我校后续学业。

2.选拔对象:非日语专业2019级本科生或2020级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1年10月-2022年3月;

4.推荐名额2人;

5.项目费用:免收日方学费,其他费用自理照常缴纳境外期间我校住宿费及学费另需准备不低于5万人民币的财力证明。

6.语言要求:日语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三)法政大学秋季学分交流项目

1.交流模式:秋季学期赴法政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日语专业课程。顺利完成交流学习计划,法政大学颁发成绩单及结业证书,返回我校后,根据我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继续完成我校后续学业。

2.选拔对象:日语专业2019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2021年9月-2022年3月;

4.推荐名额5人;

5.项目费用:免收选拔费2.5万日元(约1500元人民币),学费等其他费用自理照常缴纳境外期间我校住宿费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另需准备不低于10万人民币的财力证明。

6.语言要求:日语国际能力测试四级及以上。

长崎县立大学联合培养项目

1.交流模式:推荐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日本长崎县立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商务管理或区域经济政策),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优先录取。辅修经济管理类专业、或对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学生均可报名。

2.选拔对象:2021届本科毕业生(如无法在20217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项目资格)。

3.项目时间:2021年10月-2023年9月;

4.推荐名额4人。

5.项目费用:免收日方学费,其他费用自理;根据相关规定,毕业前缴纳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基金2万元人民币。

6.语言要求:日语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二、申请条件

1.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善于与人沟通,综合素质强能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3.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4.符合项目信息中要求的日本合作高校外语水平。

评审方式

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及合作高校提供的名额,按照本科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或研究生课程优良率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

、相关资助

1.获得我校暑假线上项目秋季学分交流项目拟推荐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或出国(境)交流奖助学金,申请条件、资助等级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2.参加交流项目表高水平成果的研究生,将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研究〔2017〕24号)给予交流学习资助奖励。

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校内申请料(附件1及日方合作高校申请资料(附件2),提交给所在学院负责交流生管理的老师。学院汇总推荐,于4月117:30前将学生申请料和推荐名单表(附件3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推荐名单表电子版发至邮箱:fao@hqu.edu.cn

2.经评审小组审核,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公示2021年日本合作高校学生交流项目(第一批)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我校向合作高校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外方合作院校。

4.鉴于疫情发展和防控形势对未来出国交流学习影响的不确定性,我校保留中止或暂停项目的权力。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项目管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595-22690731)。

 

附件:1.华侨大学校内申请

2.日本合作高校申请

3.(学院名)日本合作高校学生交流项目推荐名单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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