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友好协议,我校拟推荐学生参加日本武藏野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线上项目及澳门科技大学留学生实地交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日本武藏野大学2023年寒假线上日本研修项目
1.交流模式: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参加网上日语测试,根据日语水平分班学习日语、了解日本文化,与日本学生及家庭线上交流,提高日语表达能力。顺利完成学习计划,武藏野大学颁发成绩单及结业证明,本科生可以根据我校教务处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限专业。
3.项目时间: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
4.授课方式:日语在线授课44学时。
5.推荐名额:不限。
6.项目费用:日币50,000元(约人民币2,500元,含学费及教材费)。
7.语言要求:零基础至日语国际能力测试1级以上均可。
(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线上课程
1.交流模式:2023年春季学期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开放《国际行销管理》及《作业管理》两门线上课程,每门课程3学分,10次录播+8次直播共18周课程。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3年2月-2023年6月。
4.推荐名额:不限。
5.项目费用:电子版成绩单或无需成绩单,免学费;纸质成绩单,需缴纳姐妹校优惠学费新台币3,500元/学分,即一门课程学费新台币10,500元(约人民币2,400元)。
6.授课语言:全英文授课。
7.语言要求:需附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合作高校根据英文成绩择优录取。
(三)澳门科技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留学生实地交换项目
1.交流模式:2023年春季学期选派我校留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博雅学院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交流期间需修读12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及相关证书。
2.选拔对象:旅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全日制在读2020级或2021级本科留学生(非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学生,优先推荐“一带一路”国家生源)。
3.项目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6月底。
4.推荐名额:免学费5人。
5.项目费用:减免合作学校学费,须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学生需自理报名费港币500元、住宿费港币3,000元/人/月(含水电费,四人间)等除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另需缴纳保证金港币6,000元,交流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全额退还。
6.授课语言:全英文授课。
7.语言要求:具备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
8.选课计划:参照附件,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选拔对象及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2.学术成绩不低于3.0/5.0。
3.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奖助说明
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顺利完成日本高校交流项目可申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奖助等级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学分转换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18〕1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学期交流项目交流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如出境交流期间最终可以选定的课程与预选课程不一致,需在交流学习开始2周内,通过委托办理或邮件等方式向学院提交交流课程变更方案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交流课程不予认定为我校培养方案内学分。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院《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系统报名时填写选课计划,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在获得课程成绩单/项目证书后,于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填写审批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向学院申请学分及成绩认定,报教务处审核;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成绩认定申请,附件上传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11月7日(星期一)17: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11月10日(星期四)前(注:澳门科技大学留学生实地交换项目,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各相关学院于11月1日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学院审批流程和推荐排序。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准备合作方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鉴于疫情发展和防控形势对出国(境)交流学习影响的不确定性,学校保留项目中止、暂停或调整为线上授课的权力。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六、项目联系人
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金老师 0595-22690731。
附件: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七批)项目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