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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2年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3    作者:项目科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拓宽国际化视野,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学校拟组织选拔学生利用2022年暑假进行在线科研、远程实训、课题研究、主题研学和语言提升等线上国际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2022年暑假线上交流项目涵盖英国剑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日本京都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及国际组织实习实训等,详见附件1项目列表。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生,不限专业;须满足所申请项目的招生对象及专业背景要求。

2.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能按计划顺利完成线上交流任务。

4.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资助说明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48号),获得我校推荐资格且圆满完成交流任务可申请我校出国(境)交流助学金或林淑惠世界名校交流奖学金,交流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突出表现奖,申请条件、资助额度等以届时通知为准。

我校友好合作单位为项目学生提供了部分免学费名额和项目费用减免,最终决定权在于合作方。

四、学分认定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18〕1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院《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系统报名时填写选课计划,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在获得课程成绩单/项目证书后,于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填写审批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向学院申请学分及成绩认定,报教务处审核。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成绩认定申请,附件上传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61日(星期三)17: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67日(星期二)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复核申请资格。评审小组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推荐意见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

联系人:邹老师0595-22692933;

金老师0595-22690731;

马老师0592-6167628。

附件:1.2022年暑假学生出境交流项目列表

     2.2022年暑假学生出境交流项目介绍材料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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