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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报送教学科研单位中文介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作者:杨欣,洪玮     来源: 交流科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落实与境外合作院校的项目开展,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整理本单位最新的中文介绍及专业教学计划,按附件内容要求形成文字(含相应的英文术语)。此次材料报送,是学校对外沟通并推动交流落地开展务实合作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对待,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文字材料要求表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千字,将由国际交流合作处逐一安排翻译成英文材料。

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请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7:30前分别以纸质材料(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和电子材料形式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o@hqu.edu.cn,纸质签章版送至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5室洪老师,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5室杨老师。


附件:XX单位情况简介及教学计划报送要求(适用于对外合作交流)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1月17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7627)


附件:


XX单位情况简介及教学计划的报送要求

(适用于对外合作交流)


1. 单位情况简介应包含以下内容且为最新信息,总体不超过2000字。

(1) 单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背景、优势、排名、培养目标,师生情况、专业设置(含本、硕、博)、教学科研等重要数据;

(2) 国际交流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排名、教学及科研国际合作、师生流动、举办或参加大型国际会议、赛事、活动,获取的重要奖项等

(3) 愿与境外合作院校开展联合科研、硕博层次学生联培的导师名单及其科研领域;

(4) 单位其他特色(如有)。

(5) 单位的教学计划内容,应提交最新的专业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6) 专业设置及课程名称应包含英文名称或术语,用括号注明。其他专业表述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会议、大赛及奖项名称、活动、外方合作院校等应包含英文名称或术语。

(7) 党务工作内容无须写在材料里。

2. 相关图片打包发送电子版。

3. 单位若已有中文或英文宣传册请一并送至国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