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校际交换生项目,免学费交换名额参照与华侨大学签署的协议执行。
1.必须是华侨大学合作院校的在校生;
2.学习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由合作院校推荐。
(二)学期交流项目,面向海外高校在读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通过团体报名或个人申请的方式到华侨大学学习汉语或选修专业课程。通常在校学习期限为一学期,可以视情况申请适当延长。
二、申请截止日期
(1)入读2022年春季学期:2021年11月30日;
(2)入读2022年秋季学期:2022年05月30日。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资料邮件(邮箱:xmk@hqu.edu.cn)发送至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参加交换项目须由合作院校统一推荐。
(2)审核确认申请材料后由国际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资料
(1)华侨大学境外来校交流生申请表电子版(PDF格式,附件1);
(2)原在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电子版(PDF格式);
(3)原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电子版(PDF格式);
(4)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具体如下:
港澳地区: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护照。
以上证件有效期均应大于当年度赴华侨大学报到日一年以上。
(5)外籍、港、澳、台人员体格检查记录;
(6)华侨大学境外来校交流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限校际交换生项目提供);
五、 教学校历
2022年春季学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7月8日;2022年秋季学期: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1月6日。
六、 课程安排
专业课程:交流生可根据原就读年级和学分要求进入我校相应的年级和专业学习。我校设有全英文授课的国际学院。交流生被我校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交流专业。
汉语学习:学习汉语的交流生参阅华侨大学汉语言专业招生简讯。
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置“睦友交流助学金”和“华侨大学林淑惠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奖助学金”对来校交流学习给予一定资助,奖学金金额及名额以当年度实际公布为准。
八、交流证明
顺利通过所修课程考核,我校将提供华侨大学正式成绩单。
九、学费及住宿费
参照《学费、住宿费和说明》(附件3)。
十、入境相关手续
根据入境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华侨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
地址: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李克砌201室
电话:+86595-22692933;+86592-6167628;
邮编:362021
电子邮箱:xmk@hqu.edu.cn
网址:https://wsc.hqu.edu.cn/
华侨大学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