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简介
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1960年,学校经国家批准创办于福建泉州,首任校长为廖承志。现学校设有泉州校区、厦门校区和龙舟池校区。
学校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累计培养各类人才28多万名,其中8万多名分布在港澳台及海外各地,成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的友好使者。


厦门校区|俯瞰图

泉州校区|俯瞰图
院系总览

来校准备
交流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
秋季学期报名截止日期:5月31日。
春季学期报名截止日期:11月30日。
申请对象
与我校签订学生交流协议的协议院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年级不限),由协议院校推荐。通常来校交流学习期限为一学期,可以视情况申请适当延长。
交流生规定
1. 来校交流学生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在省市及华侨大学相关管理制度。
2. 在校期间需认真参加交流项目并完成学业。
3. 交流生被录取后不得变更专业。
申请流程
(1)学生向就读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由协议学校向我校推荐。
(2)我校将及时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向协议学校发送“录取通知函”。
(3)学生于规定时间携带应备资料到指定报到地点来校入学注册。
所需申请材料
1. 华侨大学境外来校交流生申请表电子版(PDF);
2. 由所在院校提供的成绩单扫描件(PDF);
3. 学生学籍证明扫描件(PDF);
4. 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如下:
(1)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2)中国台湾: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证件(1)-(2)应自在华侨大学注册之起保持一年以上的有效期。
6. 个人陈述(自我介绍和学习计划);
7. 体检记录;
8. 人身意外保险单。
所需申请档下载网址:https://wsc.hqu.edu.cn/xzzq/lxs.htm
定制类项目
研究生学术研究短期项目
研究生学术研究短期项目是面向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展开的短期交流。参与学生将与我校优秀导师一对一匹配,与导师进行一对一的学术交流。
一、申请方式
有意向参与的学生可通过所在院校的导师联系我校导师,并针对交流专业和方向与我校导师进行沟通。双方就交流事项达成一致后,学生将来到华侨大学与导师开展线下研究。
二、项目时长
视双方沟通结果而定,从一星期至一学年不等,已开展项目的平均时长约为2-3个月。
三、住宿及费用
若来访时间在1个月以内,将安排学生下榻校内酒店。若来访时间超过1个月,将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住宿费用酌情收取。
联系方式
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华侨大学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电话:+86-0595-22690731或+86-0592-6167628
传真:+86-0595-22681940
邮箱:xmk@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