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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25年境外学生来校交流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作者:项目科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关于深入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的部署和要求,以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增进不同背景青年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重点扩大美国、法国等国家青少年来华学习交流规模,深化与友好高校、科研院所的务实合作,建设侨校特色来校交流项目,拟启动2025年境外学生来校交流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类别

1.邀请美国青少年来访项目;

2.邀请法国及其他欧洲国家青少年来访项目;

3.“海丝”国际产学研用合作项目;

4.其他特色文化主题研习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支持各单位通过校际、院际交流渠道邀请境外本科及以上,非在内地就读的境外大学生(人数须占到项目学生总数的50%及以上)来校交流。

2.专业不限,鼓励围绕双方均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可通过学分课程、研讨座谈、交流参访、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文化体验、青年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短期项目,项目时长不少于5天。

3.鼓励培育品牌项目,2025年项目执行应在2025年11月前完成结项。

二、 申报程序

1. 所有计划2025年开展线上线下来校交流项目的单位均应填报附件1,拟申报资助立项的单位还需填报立项申报书附件2,于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前提交盖章纸质版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电子版命名为“泉州/厦门+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xmk@hqu.edu.cn;

2.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意义、可行性、实现价值与项目申报材料相结合,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汇总项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

三、申报要求

1.结合专业精心设计项目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力求突显侨校特色和国际化。

2.充分评估项目可行性,原则上不接收无法执行或执行率低的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敏感信息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确保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3.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监督与指导,严格按照各级相关规定特别是外事纪律、财务制度要求组织和开展项目,在确保安全性前提下,推动项目取得预期实效。

4.项目立项获批后,应按照既定项目方案认真实施,须按要求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和定期提交项目执行总结,包含总结文字、活动照片/视频、境外学生感言、项目反馈、媒体报道等材料。

四、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

联系人:邹冰心0595-22692933、马博文0592-6167628。


附件: 1.2025年境外学生来校交流项目立项汇总表

2.2025年境外学生来校交流项目立项书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