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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3年学生出境交流项目 (第七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4年春季学期赴爱尔兰梅努斯大学、波兰什切青大学、澳门大学、日本岐阜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千叶大学出境交流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爱尔兰梅努斯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4季学期赴校级合作单位爱尔兰梅努斯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12022级本科生,所在专业需与外方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

3.项目时间:2024131-2024530日。

4.推荐名额:免学费3人。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当地的消费约人民币9,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6.授课语言:英语授课。

7.语言要求:学生需在申请阶段提供一项英语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雅思、托福、PTE等。

8. 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所选外方学分不超过30学分。https://www.maynoothuniversity.ie/international/study-maynooth/available-courses

(二)波兰什切青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4年春季学期赴波兰什切青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1级、2022级本科生。

3.外方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物理学院、法学院、地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

4.项目时间:2024229-7月14日。

5.推荐名额:免学费2人。

6.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当地的消费约2,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电话费、交通费等)。

7.授课语言:英语。

8.语言要求:雅思6.0分及以上或者托福IBT不低于80分;

9. 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https://dsm.usz.edu.pl/en/study-programmes/

(三)澳门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4季学期赴澳门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澳门大学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1级本科生(五年制本科专业为2020级

3.项目时间:202414-518日。

4.推荐名额:免学费1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交换生入住入住宿式书院,详见https://rc.um.edu.mo/year-1-students/

6.授课语言:法学课程以广东话或葡语授课为主;其他课程,以英语授课为主。

7.语言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适应全英文教学。

8.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https://isw.um.edu.mo/siwci/faces/courseListUG

https://reg.um.edu.mo/admissions/programmes/

(四)日本岐阜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4季学期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非日语专业2021级本科生(五年制本科专业为2020级全日制在读2022级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44月至2024年9月。

4.推荐名额:免学费1人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当地消费约3,5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等)。

6.授课语言:日语。

7.语言要求:日语水平达到或相当于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8.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https://alss-portal.gifu-u.ac.jp/campusweb/syllabus.html

(五)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

1.交流模式:2024季学期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1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

T1学期:2024212日至2024510日;

T1+T2学期:2024212日至2024年85日。

4.推荐名额:自费20人。

5.项目费用:学杂费T3学期14,130 澳元(约67,000元),T1+T2学期18,840 澳元(约89,000元);住宿及餐饮费约2,000澳元(约9,500元)/月;项目管理费人民币15,000元,一切费用自理。境外交流期间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及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

6.授课语言:英语。

7.语言要求:雅思不低于 6.5 分(小分均不低于 6.0 分);或托福不低于 90 分(且 Writing 不低于 23 分,其他小项不低于 22 分)。

8.成绩要求:平均绩点不低于3.75/5.0。

9.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http://timetable.unsw.edu.au/2023/subjectSearch.html

(六)日本早稻田大学

1.交流模式:2024季学期赴日本早稻田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日本语教育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和结业证书。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日语专业2021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20244月至2024年9月。

4.推荐名额:自费5人。

5.项目费用:报考费及学费530,200日元(28,000元,项目管理费363,000日元19,000元,住宿费约4,000元/月,一切费用自理。境外交流期间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及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

6.授课语言:日语。

7.语言要求:根据日语水平,选择不同等级的课程。

8.选课计划:参照附件早稻田大学项目选修课一览表,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日本千叶大学

1.交流模式:2024季学期赴日本千叶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Top-D设计专业课程或“用户价值创新(UVI)”交叉学科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和结业证书。

2.选拔对象:

Top-D设计专业课程:全日制在读工业设计专业2021级本科生;

UVI交叉学科课程:全日制在读2022级研究生。

3.项目时间:

Top-D设计专业课程:20244月至2024年7月;

UVI交叉学科课程:20244中下旬2024年7月。

4.推荐名额:自费10人。

5.项目费用:学费889,500日元(约47,000元),住宿费约人民币3,500元/月,一切费用自理。照常缴纳境外期间我校住宿费。研究生照常缴纳我校学费,本科生缴纳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采用“先100%缴纳、毕业前核算退还50%”的方式)。

6.授课语言:英语。

7.语言要求:大学英语480分以上或相应水平。

8.选课计划:参照附件,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选拔对象及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2.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5/5.0(在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得低于3.0)。

3.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奖助说明

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顺利完成日本高校交流项目可申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奖助等级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学分转换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18〕16号),交流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程选择,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交流期间所修读课程内容与拟替代课程吻合度不低于70%。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申请时填写“选课计划”模块,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经审批同意后方为备案有效。如出境交流期间最终选定课程与预选课程不一致,需在交流学习开始2周内变更“选课计划”方案,经再次审批同意后方为变更有效;学生交流结束返校后,教务处、研究生院将按照已批准备案的“选课计划”,受理交流课程成绩认定申请。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9月20日(星期12: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9月26日(星期12:00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学生准备合作高校申请资料。国际处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可能相应做出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安排;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

联系人:马老师0592-6167628,金老师0595-22690731。


附件:2023年第七批学生出境交流项目招生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2023年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