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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3年学生出境交流项目 (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作者:项目科     来源:     点击:

外事〔2023〕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提升学生国际化视野,促进我校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有关协议拟选派学生赴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日本长崎县立大学、千叶大学出境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马来亚大学

1.交流模式:2023年秋季学期赴校级合作单位马来亚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0级、全日制在读2021级本科生;全日制在读2022级研究生。所在专业需与外方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

3.项目时间:2023年10月-2024年2月。

4.推荐名额及费用:

1)免学费4名(须缴纳注册费:630马币/学期,约人民币1000元)。自费生30名(须缴纳注册费:630马币/学期,约人民币1000元;以及学费:1260马币/每学期,约人民币2000元)。

2)在马来西亚校内住宿2800马币/学期,校外住宿1500-3000马币/月,签证费、体检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5.授课语言:英语授课。

6.语言要求:提供以下英语能力证明其中一项,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八级、雅思6.0、托福IBT80。

7.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https://gem.um.edu.my/inbound-long-term-module-selection,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所选外方学分不少于6学分不超过20学分。

8.院校简介:马来亚大学(UM)是马来西亚首屈一指的公立研究型综合大学,2023QS世界大学排名第70位,坐落于首都吉隆坡,是全马来西亚规模最大、最富盛名、历史最悠久的高等教育学府,尤以文理学科和医学著称。马来亚大学电气工程位于世界第46位,教育学第51-100名,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领域世界第74位,计算机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传媒学、地理学等一批学科跻身世界百强。

(二)日本长崎县立大学

1.交流模式:推荐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日本长崎县立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商务管理或区域经济政策),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优先录取。辅修经济管理类专业或对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学生均可报名。

2.选拔对象:2023届本科毕业生(如无法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项目资格)。

3.项目时间:2023年10月-2025年9月

4.推荐名额:免学费4人。

5.项目费用:免收日方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6.语言要求:日语国际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三)日本千叶大学

1.交流模式:“灾难防治管理主题设计工作坊”立足于“灾难防治管理设计”主题,使用如何创建用户场景、如何为灾害管理创造产品或服务的概念、可视化业务画布构建、纸上原型法的四种方法,提出具体的设计建议,结合实际参与设计讨论和展示。该项目旨在培养能够灵活顺应时代的需求,引领设计先驱的国际化人才,顺利完成课程的学生将获得官方结业证书。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设计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3年7月16日-7月25日;

4.推荐名额:自费20人。

5.项目费用:33万日元(约人民币1.8万元),不含签证费、国际旅费、餐费等

6.授课语言:英语。

7.语言要求:英语基础良好,适应全英文教学。

8.授课学时:36学时以上。

9.学分转换:2学分专业选修课(需与专业相关),短期课程不计入被转换课程的成绩和绩点排名。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选拔对象及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2.本科生平均绩点不低于3.5/5.0(在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得低于3.0),硕士研究生课程优良率不低于70%。

3.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奖助说明

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顺利完成日本高校交流项目的在校生可申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奖助等级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学分转换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18〕16号),交流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如出境交流期间最终可以选定的课程与预选课程不一致,需在交流学习开始2周内,通过委托办理或邮件等方式向学院提交交流课程变更方案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交流课程不予认定为我校培养方案内学分。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院《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系统报名时填写选课计划,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在获得课程成绩单后,本科生填写审批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向学院申请学分及成绩认定,报教务处审核;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成绩认定申请,附件上传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5月4日(星期四)12: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 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5月8日(星期一)12:00前(注:马来亚大学学期交流项目,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717:00,各相关学院于4月19日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学生准备合作高校申请资料。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若因疫情原因引起防控形势变化,学校可能相应做出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安排。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

联系人:金老师0595-22690731,邹老师0595-22692933。


附件:2023年第六批学生出境交流项目招生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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