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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3年澳门城市大学硕士保荐入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城市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拟选拔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保荐入读澳门城市大学硕士研究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预计2022年9月-2023年8月毕业的在籍本科生。

2.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平均绩点≥4(5分制)或平均成绩≥82分,且在同专业同年级成绩排序30%前。

3.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违纪记录。

4.身心健康、有创新精神、具备独立思考工作能力。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11月29日(星期二)12: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 (https://ws.hqu.edu.cn/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12月2日(星期五)12:00前,依据申请条件在系统完成学院审批流程和推荐排序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审核,于12月8日(星期四)前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进入我校拟推荐名单的学生须于12月31日(星期六)前进入澳门城市大学官网(https://cityu.edu.mo/)点击“入读申请”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文件电子版,并交纳报名费港币500元。

4.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于12月31日(星期六)前,向澳门城市大学提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作院校保荐生信息汇总表》。

5.鉴于疫情发展和防控形势对未来出国(境)交流学习影响的不确定性,最终是否接收及入校时间,应服从澳门城市大学的统一安排。

三、其他说明

1.获保荐资格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面试。

2.澳门城市大学将于2023年1月-2月向我校反馈保荐资格审核结果;2月-5月分批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由招生事务处向获得保荐资格的申请人以邮件形式通知面试。

四、项目联系人

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金老师0595-22690731。

 

附件:2023年澳门城市大学硕士保荐入学项目招生简章

 

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