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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2年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友好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3年春季学期赴波兰什切青大学、日本岐阜大学、日本武藏野大学交流学习,该项目旨在利用校际合作资源,鼓励我校学生拓宽国际化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波兰什切青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3年春季学期赴波兰什切青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0级、2021级本科生。

3.外方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物理学院、法学院、地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

4.项目时间:2023年3月3日-7月14日。

5.推荐名额:全免学费3人。

6.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当地的消费约2,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电话费、交通费等)。

7.授课语言:英语。

8.语言要求:雅思6.0分及以上或者托福IBT不低于80分;

9. 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dsm.usz.edu.pl/en/study-programmes/),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二)日本岐阜大学 (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3年春季学期赴日本岐阜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非日语专业2020级本科生;全日制在读2021级或2022级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3年4月-2023年9月。

4.推荐名额:全免学费2人。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当地的消费约4,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6.授课语言:日语。

7.语言要求:具备日本语能力测试N2以上或相当于N2水平。

8.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https://alss-portal.gifu-u.ac.jp/campusweb/syllabus.html),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三)日本武藏野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3年春季学期赴日本武藏野大学交流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及相关参与证书。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0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2023年4月-2023年8月或2023年4月-2024年1月;

4.推荐名额:全免学费2人,半免学费2人。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全免/半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当地的消费约5,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6.授课语言:国际商务专业为英语授课,其他专业课程均为日语授课。

7.语言要求:

1)国际商务专业(英语授课):TOEFL iBT 61分以上/IELTS Academic 5.5以上/TOEIC 700分以上/CEFR B2以上;

2)其他专业课程(日语授课):日本语能力测试N1以上;

3)语言中心日语课程:日本语能力测试N4以上(此课程仅限我校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学生报名);

8. 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https://risyuyouran.musashino-u.ac.jp/faculty/),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选拔对象及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2.学术成绩不低于3.5/5.0(在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得低于3.0)。

3.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奖助说明

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顺利完成日本高校交流项目可申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奖助等级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学分转换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18〕16号),交流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如出境交流期间最终可以选定的课程与预选课程不一致,需在交流学习开始2周内,通过委托办理或邮件等方式向学院提交交流课程变更方案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交流课程不予认定为我校培养方案内学分。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院《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系统报名时填写选课计划,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在获得课程成绩单/项目证书后,于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填写审批表(教务处网站可下载)向学院申请学分及成绩认定,报教务处审核;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成绩认定申请,附件上传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10月18日(星期二)17: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10月21日(星期五)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准备合作方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鉴于疫情发展和防控形势对出国(境)交流学习影响的不确定性,学校保留项目中止、暂停或调整为线上授课的权力。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六、项目联系人

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金老师 0595-22690731,马老师 0592-6167628。

 

附件: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六批)项目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