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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6年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外事〔2026〕11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拓宽国际化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6年夏季及秋季学期出境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澳门大学

1.交流模式:2026年秋季学期赴澳门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澳门大学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4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2026年8月17日-12月18日。

4.推荐名额:免学费3人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交换生入住住宿式书院,详见https://rc.um.edu.mo/year-1-students/

6.授课语言:法学课程以广东话或葡语授课为主;其他课程,以英语授课为主。

7.语言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适应全英文教学。

8.学术成绩:不低于3.5/5.0。

9.选课计划:参照附件选课说明,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二)香港大学

1.项目介绍:2026年夏季学期,香港大学将举办人文社科、可持续发展、AI、商业、传媒、物理、化学等方向的短期交流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行程安排及费用等详细信息请参照香港大学暑期学院官网www.hku.hk/summer。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香港大学颁发官方项目证明。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限专业。

3.项目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31日。

4.授课语言:英语。

5.语言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适应全英文教学。

6.项目名额:不限。

7.宣讲会信息:普通话专场3月4日19:00-20:00;英语专场3月5日19:00-20:00,详见https://summerinstitute.hku.hk/whats-on/webinar-2026。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选拔对象及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2.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

4.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学分转换

1.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学籍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24〕101号),参加学期交流项目的本科生交流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的课程相似度达70%以上才可以申请认定,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

2.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学籍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24〕101号),参加10天以上假期研学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提供的研修班课程课时安排、课程内容、考核成绩等,如符合我校培养方案对应课程的学时数及教学要求的,可按课程相关度认定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或专业选修课,一般不超过2学分,成绩为免修,不计入绩点计算。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项目报名时填写选课计划。如出境交流期间最终可以选定的课程与预选课程不一致,需在交流学习开始2周内,通过学生交流项目系统提交选课计划变更方案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交流课程不予认定为我校培养方案内学分。在获得课程成绩单后,按照相关通知完成学分认定申请。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3月9日(星期一)12: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3月13日(星期五)12:00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可能相应做出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安排。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五、项目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15室)。

联系人:金老师0595-22690731。


附件: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一批)项目简章


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2026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