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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实施2025年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五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外事〔2025〕8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学生拓宽国际化视野,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力,根据有关协议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校级合作单位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日本长崎县立大学(免学费)

项目一:经济学硕士推荐项目

1.交流模式:推荐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赴长崎县立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经济/区域政策),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优先录取。辅修经济管理类专业或对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学生均可报名。

2.选拔对象:2025届本科毕业生(如无法在20257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项目资格)。

3.项目时间:202510月-20279月;

4.推荐名额:免学费2人。

5.项目费用:免收日方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6.授课语言:日语。

7.语言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2以上;

项目二:学分交流项目

1.交流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赴长崎县立大学交流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3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1学期/1学年,20259月-20262月或20259月-20268月;

4.推荐名额:免学费2人。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全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当地的消费约人民币3,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6.授课语言:日语。

7.语言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2以上;

8.选课计划:参照附件,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日本长崎县立大学为我校提供免学费名额4人/学年,各项目名额视报名情况可动态调整。

(二日本武藏野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赴武藏野大学交流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及相关参与证书。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3级本科生。

3.项目时间:1学期/1学年,20259月-20262月或20259月-20268月;

4.推荐名额:免学费2人,半免学费2人

5.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全免/半免学费减免后学费约10,000元,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当地的消费约人民币5,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6.授课语言:国际商务专业为英语授课,其他专业课程均为日语授课。

7.语言要求:

1)国际商务专业(英语授课):TOEFL iBT 61分以上/IELTS Academic 5.5以上/TOEIC 700分以上/CEFR B2以上;

2)其他专业课程(日语授课):日本语能力测试N1以上;

8. 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https://risyuyouran.musashino-u.ac.jp/faculty/;https://muscat.musashino-u.ac.jp/portal/slbssrch.do),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波兰什切青大学(免学费)

1.交流模式:2025年季学期赴波兰什切青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校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3级、2024级本科生。

3.外方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物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健康与体育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

4.项目时间:2025年101日至2026214日。

5.推荐名额:免学费3人。

6.项目费用:外方合作学校免学费,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当地的消费约2,000元/月(含生活费、住宿费、电话费、交通费等)。

7.授课语言:英语。

8.语言要求:雅思6.0分及以上或者托福IBT不低于80分。

9.选课计划:申请学生需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期间课程(https://dsm.usz.edu.pl/en/study-programmes/),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免学费,部分可自费)

1.交流模式:2025年季学期赴马来亚大学交流一学期,学习相同或相近专业学分课程。顺利完成交流计划,颁发官方成绩单。

2.选拔对象:全日制在读2023级、2024级本科生、全日制在读2024级研究生。

3.项目时间:2025年9-20262月

4.推荐名额及费用:

1)免学费6名(须缴纳注册费:750马币/学期,约人民币1250元)。自费生20名(须缴纳注册费:750马币/学期,约人民币1250元),以及校际合作伙伴优惠学费:300美元/每学期,约人民币2100元)。

2)在马来西亚校内住宿2800马币/学期,校外住宿1500-3300马币/月,生活费预计1000马币/月,签证费、体检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一切费用自理,境外交流期间须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及学费。

5.授课语言:英语授课。

6.语言要求:提供以下英语能力证明其中一项,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专业英语四级、专业英语八级等。修读商业与会计学院(FBE)和法学院(FOL)课程的学生必须满足雅思6.0/托福IBT 80/托业 690。

7.选课计划:申请学生在交流院校官网查询交流课程https://gem.um.edu.my/inbound-long-term-module-selection,并按要求填报选课计划,所选外方学分不少于6学分不超过20学分。

二、申请条件

1.符合项目选拔对象及达到所申请项目的语言要求。

2.学术成绩不低于3.5/5.0(在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得低于3.0)。

3.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交流任务。

5.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承担项目费用。

三、奖助说明

根据《华侨大学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大学〔201815号),参加日本高校交流项目可申请我校王秀德柳玲日本交流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奖助等级等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学分转换

1.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可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学籍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教务〔2024101号),交流期间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的课程相似度达70%以上才可以申请认定,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

2.参加项目的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院《华侨大学研究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管理、课程管理及学位论文环节管理暂行办法》(研究〔2017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学分转换事宜,申请转换课程只限于我校培养方案中的非学位课程。

3.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请在项目报名时填写选课计划。如出境交流期间最终可以选定的课程与预选课程不一致,须在交流学习开始2周内,通过学生交流项目系统提交选课计划变更方案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交流课程不予认定为我校培养方案内学分。在获得课程成绩单后,按照相关通知完成学分认定申请。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429日(星期二)12:00前,按要求登录“学生交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ws.hqu.edu.cn/ exchangeIndex)报名并提交。各相关学院于57日(星期三)12:00前,依据学生满足项目申请条件的情况在系统完成按序推荐。

2.获得学院推荐以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按照学生专业排名百分比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在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

3.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我校向合作方提交正式申请资料,最终录取权在合作方。

4.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可能相应做出调整或中止项目的安排。申请学生务必服从各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并请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15室)。

联系人:马老师0592-6167628,金老师0595-22690731

附件: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第五批)项目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

教   务   处

研  究  生  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