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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台北教育大学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3-01-23    作者:     来源: 外事处     点击:
作者:记者 平怀芝 图:记者 张林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3-01-20 阅读次数: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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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下午,华侨大学分别与台湾两所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包括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签署“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与台北教育大学签署“教师交流及学生交换协议”。华侨大学校长贾益民,台湾暨南国际大学校长苏玉龙,台北教育大学校长张新仁,分别代表签约一方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华侨大学董事会副董事长马儒沛,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赵阳,台湾海华基金会副董事长任弘,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暨台湾联合大学系统校长曾志朗,台湾世界华语文教育学会理事长程万里,世界华语文教育学会秘书长董鹏程,中国海外交流协会文教部副部长汤翠英等,共同见证签约。华侨大学副校长张禹东主持仪式。签字仪式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王源兴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根据协议,华侨大学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可进行学生、教学与研究人员交流,可进行教育、教学项目合作研究和科学及技术研究工程共同开发。协议有效期五年。

华侨大学与台北教育大学可进行教师、学生交流。包括建立双方教师及科研人员互访项目;双方为对方教师提供有关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等内容的项目培训;在学科与师资建设等高等教育领域热点问题开展交流合作;互邀对方教师参加本校学术会议;双方可定期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邀请对方教师定期到校讲学、授课或担任特聘教师;可开展课题合作、完成实验项目;可合作指导研究生等。学生交流自2013年9月起,每学期互派10名学生至对方学校交流一学期,并免收对方交流生交流期间的学费等。

据称,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高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双方教学和科研等发展,推动海峡两岸教育界的良性互动。

华侨大学早在1985年即率先开展对台招生,是中国高校中最早对台招生的高校,使福建省成为大陆最早招收台湾学生的省份。近年来,华侨大学与台湾教育合作交流频繁,目前已与台湾20余所高校建立校际交流合作关系。

华侨大学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签署“学术交流合作协议”

华侨大学与台北教育大学签署“教师交流及学生交换协议”